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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两同志获得梁山县首批公司律师证 依法治企启新程

2025-08-07 09:10 (点击: 15)

近日,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核批准,集团副总经理姚付总、风险合规部法务专员张凌云两名同志成功获得公司律师工作证。值得关注的是,这两位同志是梁山县首批公司律师,这一荣誉不仅是对他们个人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标志着集团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上迈出了坚实且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2023年12月18日,山东省司法厅批准集团设立公司律师办公室,该办公室成为公司律师开展工作的重要机构。公司律师有着特殊的双重身份,他们既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又具备律师身份,同时加入济宁市律师协会,接受律师协会的管理和监督。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他们与社会律师享有同等的执业权利,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能够从企业运营的独特角度出发,更精准、高效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律师的设立,对集团而言意义重大,它标志着集团在依法治企工作方面迈入了全新阶段。这一举措对于健全企业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法律事务处置效能、强化经营风险管控、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集团将严格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及集团《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司律师管理工作,持续探索依法治企的新模式,充分激发和发挥公司律师在风控合规、创效维权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集团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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